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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水晶城二号馆四楼电子商务园区招商的通告
2016-01-11 23:09  点击:444
 为提升中国东海水晶城(下称新水晶城)的综合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,更好的服务于新水晶城实体商户和水晶行业电子商务从业者,新水晶城将在二号馆4楼设立电子商务园区,现将招商报名信息公告如下。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园区概况

二号馆四楼整层均为新水晶城电子商务园区,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,经营铺位约200个,单铺位面积在12300平方米之间。店铺内部吊顶、地板已铺设完毕,网线、光缆直接入户,商户入驻不需要额外装修。园区全场wifi覆盖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招商对象

1.       县内外从事天然水晶及彩色宝石线上销售的经营者、县内外从事其他行业线上电商贸易的经营者。

2.       从事电子商务运营托管的第三方服务商,电子商务相关的物流及快递企业,从事珠宝首饰包装盒及物流纸箱生产销售的企业,从事水晶辅配件及散珠生产销售的相关企业,销售电脑、打印机等相关办公器材、具备各类电商软件安装及维护能力的办公软硬件支持企业。

3.       其他有助于园区发展的企业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招商对象要求

1.       直接从事电子商务销售的企业及个人,需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记录,且入驻后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、能够积极配合处置交易纠纷。

2.       第三方运营服务商需有企业营业执照。入住前员工不少于20人,入场员工不少于20人。

3.       物流及快递企业必须为县级或以上分公司或加盟商,不得为片区分包点。

4.       包装企业必须有设计及生产能力。

5.       办公软硬件支持企业必须有正规的区域软件代理权,无知识产权纠纷记录。

6.       除直接从事电商销售的企业及个人外,其他业态的入驻商家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不晚于20141231日,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相符,企业未被管理部门列为经营异常状态,最近2年未变更实际控制人。

四、         招商入驻办法

1.       申请入驻企业,按照相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材料。

2.       报名起止时间为20151225日至2016115日。

3.       新水晶城将依据报名情况,择优确定具备入驻资格的商家名单,具体入驻及选房办法将另行通知。

 

江苏东海水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

201512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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